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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07-16 13:05:06  来源:  作者: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实施意见

(2013年4月23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新一轮以服务外包为特征的全球服务业转移的机遇,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结构,推进启东迈入科学发展新阶段,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则

1.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根据业务范围,服务外包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 (KPO)。

2.享受本政策的服务外包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在启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中的一种及一种以上服务外包类别的业务。

(3)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业务稳定增长。

(4)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企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人员占企业人员总数的50%以上。

(6)年度服务外包实际执行额占企业业务总收入的50%以上(离岸外包业务收入可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7)企业需经南通市商务局认定为服务外包企业,并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

3.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市财政每年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商务部、江苏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相配套,用于引导、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以后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主要用于服务外包企业在办公用房、税收奖励、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内外市场拓展、国际资质认证等方面的扶持和补贴,同时对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专项招商和引荐推介给予一定奖励。

4. 市财政设立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市商务局负责服务外包工作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宣传推介和开展招商促进工作,负责对服务外包平台、载体、企业的审核、认定,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核。市财政局负责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和财政预算管理、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的审核、拨付,会同市商务局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管理及绩效考评。

二、相关扶持政策

(一)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

1. 在市政府指定服务外包集聚区内,对建设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按设备(含软件系统、知识产权等)实际投资额给予10%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公共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指区域内所有服务外包企业都可以使用或受益的项目。其中:公共平台是指为服务外包的发展提供技术研发、质量保证、测试、验证、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指为公共平台提供支撑的数据储存、信息传输、电力保障等公用设施。

2.给予税收奖励。

(1)对经认定新入驻启东的服务外包企业,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的当年,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70%的奖励,第四年到第五年给予50%奖励,用于服务外包企业自身发展。

(2)服务外包企业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层管理人员,其工薪所得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自员工进入企业后第一年给予全额补贴,第二年补贴50%,第三年补贴30%。

3. 鼓励扩大销售规模。对服务外包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的服务外包企业,按服务外包销售额的1%予以奖励,以后按每年新增服务外包销售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1.对服务外包企业办公用房进行补贴。

(1)对服务外包集聚区内的服务外包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给予房租补贴。按每人补贴10平方米的实际房租金,第一年给予全额补贴,第二、第三年分别补贴50%、30%,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年。

(2)对企业自建或购买用于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办公用房,其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给予一次性每平方米6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2.对企业资质认证、创建品牌及市场拓展进行扶持。

(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对于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各类行业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根据其认证费用给予5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CMMI/CMM认证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只补贴差额部分。当年取得多项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可获得最多不超过三项补贴,合计不超过50万元。

(2)软件外包企业通过省级软件产品认定的每个给予1万元补贴,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认定的给予2万元补贴;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国际服务外包重点企业”授牌的服务外包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3)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服务外包企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服务外包推介活动并设立摊位的,境内活动给予不超过1万元补贴;境外活动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对人才引进和培训给予扶持。

1.对在国际100强或国内30强服务外包企业中从事过服务外包经营管理工作、在本区内新创办服务外包企业、累计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领军型人才(团队),分年度给予累计100万元奖励。其中累计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当年奖励30万元,以后三年每年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的,分别奖励2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2.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服务外包企业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规定的,三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和1000元的生活津贴,并按规定享受项目资助、购房补贴、人才培养、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待遇。

3.服务外包企业订单式委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外包专业人才(每期培训连续时间不低于三个月),且专业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人才培训补贴。对服务外包企业按培训人数每人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4.对获得省或南通市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称号的培训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扶持资金。

(四)对引进重点企业或项目进行奖励。

新设企业奖励。经市相关部门认定为总部或地区总部型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其中,到位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并正式运营、开票销售的,奖励10万元;到位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并正式运营、开票销售的,奖励20万元;到位注册资本l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并正式运营、开票销售的,奖励30万元;企业以增资方式增加到位注册资本的,不重复享受资金奖励。

三、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已有的相关政策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本意见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启东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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